工作单位或自有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:
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
如果中国企业出具的是一份纯中文的证明信,须附德文或英文翻译件;外国企业应出具德文或英文证明信
注明公司的现址、电话、传真号、网页、电子邮箱和公司联系人
加盖公司公章
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
由公司授权的负责人亲笔签名(不接受电子签名),禁止他人模仿代签
注明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
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全名、护照号码、职务和在职时间
确认准许出行或休假的时间
注明此次旅行的具体目的和起止时间
如前往参观展会,须注明展会的举办城市和展会的具体名称
确认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
明确旅费和住宿费用的支付方是谁(雇主、邀请方还是申请人本人)
自有企业者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信。
在职证明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!禁止他人模仿代签!模仿代签会导致拒签!
在职证明中对旅行目的的描述须准确无误。
如果申请人是受雇主委派去商务旅行,在职证明中应准确地将旅行目的描述为商务旅行“business visit”。
如果申请人去参观展会,在职证明中须清楚地注明展会名称、举办城市和观展时间。
如果您有任何的问题,欢迎致电15010032419